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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一有限公司的股东有自然人A(占股20%),自然人B(占股10%),自然人C(70%),公司目前为止盈利100万,现自然人C要收购A\B的股份,请问有什么比较好的税筹规划方案吗?A和B转让股权A、B是不是要承担20%的个人所得?有什么书籍可以参考的吗?

小蝌蚪找妈妈

于2022-11-28  13:26发布31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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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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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转让股权的话,如果是平价或者低价转让的话,就不用缴纳个税的那,如果是溢价转让的话,是按照股权转让价款减去取得股权时的原值和相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做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实行差额征收; 2.自然人股权转让,则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转让双方应当按照0.05%缴纳印花税那。 网站上有有关纳税筹划的课程,你可以听一听,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关键是能打开的我们的思维,考虑事情办法就会多一些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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