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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咨询一下: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在个人所得税上有什么区别?报酬发放又有什么区别?公司怎么利用三份不同合同节省企业所得税?

支忠银

于2023-02-25  09:21发布61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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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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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3、 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 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4、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雇佣合同中,受雇人仅为一定的目的而劳动,即在一定时间内服劳务而已,具体的税务筹划可以看下在咱们官网的纳税筹划课程,这个具体一定的系统性,需要结合你们公司的业务和情况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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