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缴纳应纳税额计算时,一般是用增值税销售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但是有一些情况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需要做转出处理,那么文化出版单位用于广告业务的购进货物能否进项抵扣?关于这个问题,今天小编已经在文章中做了明确的解答,有兴趣的朋友,快来一起看下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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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为制作、印刷广告所用的购进货物不得计入进项税额抵扣,因此,纳税人应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对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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