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年度汇算的主体一般指的就是居民个人,也就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取得的收入所得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没有居住达到183天的就是非居民个人,就不用缴纳,具体的内容都在下文了,需要的请看这篇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主体是谁的文章学习。
年度汇算的主体是居民个人
何为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通俗来说,依据税法规定,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1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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