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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自然人今年3月份去税务局代开的劳务服务费瓦工,金额19840元,付款方需要代扣代缴吧,并且法人私户去年支付了9600元,下周一对公账户要把余款10240元转给瓦工,我该怎么申报

191****2380

于2026-07-05  10:12发布32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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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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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付款方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将两笔款项合并计算:去年私户支付的9600元加上下周对公支付的10240元,合计19840元作为劳务报酬收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申报,减除费用为收入的20%,即3968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5872元,适用预扣率20%,速算扣除数0,应扣缴个税3174.4元。注意:私户支付部分需补充申报或调整,确保收入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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