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答疑 > 答疑详情

同一个法人开了两个公司,一个是个人独资企业,查账征收,第一季度收入是26450.4元,因亏损不用交税。另一个是个体户核定征收,第一季度收入是26265元,要交几十块钱的税,我不明白为什么核定征收的企业要交税。核定征收的是不是超5000元就要交税?是不是把两个公司的收入都算在一起超出免税的范围了?具体是怎么计算的?

宁霞

于2026-06-23  15:59发布152人浏览

获取同类问题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在线提问

累计解决169115个问题

×

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已解答:169115个问题

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扫一扫,快速提问

老师解答消息提醒

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已解答:169115个问题

回答

核定征收的个体户是否交税,取决于核定的月营业额或季度营业额是否超过当地税务机关设定的起征点(通常月营业额3-10万元,具体看地区)。你提到的“超5000元就要交税”不准确,5000元是增值税起征点(月销售额),但核定征收通常按核定定额计算,而非实际收入。两个公司是独立纳税主体,收入不会合并计算。你的个体户核定征收需交税,是因为核定的定额(可能是月营业额超过起征点)导致产生了应纳税额,与个人独资企业的亏损无关。具体计算:核定征收的个体户按核定收入乘以核定征收率(如1%-3%)计算增值税,再按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通常按核定应税所得率)。建议查看你的核定通知书上的定额和税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微信扫码,免费提问!

会计实务工作交流群

本群只提供会计、出纳、税务问题 请勿闲聊

微信扫描二维码,加入会计交流群

注册有礼

开通会员

注册有礼

开通会员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
×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追问×

    最多上传3张图片,字数 10 - 300字

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