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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有支付给第三方(个人)居间费,我计入了销售费用—佣金,无发票,这个汇算清缴时需要调整我知道,还有个问题就是是不是还得代扣个人所得税,这个怎么处理,对方肯定是不愿意的

李*

于2026-05-26  10:00发布3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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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居间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支付方有扣缴义务。对方不愿意,你公司仍须依法代扣,否则可能面临罚款和滞纳金。处理方式:按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税(减除费用后按20%-40%税率),并取得对方身份证信息申报。若对方不配合,建议在合同中明确个税由对方承担或协商提高费用以覆盖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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