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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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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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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回答
这种情况属于“三流不一致”(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存在税务风险。补救的核心是让业务链条与实际一致。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签订三方抵债协议**:由母公司、子公司和贵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母公司代子公司收款,债权债务相互抵销。此协议作为关键凭证备查。
2. **调整账务处理**:贵公司依据协议,将付款给母公司的记录,调整为向子公司支付购车款。子公司需向母公司归还代收款。
3. **完善后续流程**:确保车辆登记、资产入账等手续的购买方均为贵公司,与发票保持一致。
未来务必确保合同签订方、收款方、开票方为同一法律主体,避免此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