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解决168520个问题

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已解答:168520个问题
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老师解答消息提醒
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回答
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结转,通常是在月末进行,而不是年末。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核算遵循“月度计算、月度缴纳”的原则。
一套完整的增值税分录流程如下:
**1. 采购/发生成本费用,取得进项发票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管理费用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确认销项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若计算结果为正(即销项大于进项,产生应交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若计算结果为负(即进项大于销项,形成留抵税额):
无需做结转分录,留抵税额自动保留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方,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4. 次月申报期内实际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核心要点:** 日常只登记“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月末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将应交税额结转到“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从而清空“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借贷方发生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