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萌
于2026-01-25 17:2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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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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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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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这个表是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的核定信息表。
“核定税额3000元”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你的经营情况,核定的每月(或每季)不含税销售额为3000元。
“未达起征点标志”为“是”,表示核定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通常为月销售额10万元),因此无需缴纳增值税。标志为“否”,则表示核定的销售额已达到或超过起征点,需要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你的理解基本正确。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如果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并且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确实免征增值税。但前提是税务机关核定的销售额(即表中的“核定经营额”)也在此标准之内。如果核定经营额超过起征点,即使实际开票额未超,也可能需要按核定额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