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解决168291个问题

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已解答:168291个问题
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老师解答消息提醒
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回答
这笔加收的税点款项,本质上是价外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并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具体入账时,应将收到的税点金额与发票金额合并,作为含税总收入。假设发票金额为A,额外收到的税点为B,则:
1. 价税分离:不含税收入 = (A + B) / (1 +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2. 销项税额/应交增值税 = 不含税收入 ×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会计分录示例(假设为一般纳税人,税率13%):
借:银行存款 (A+B)
贷:主营业务收入 ( (A+B)/1.13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A+B)/1.13 × 13% )
**关键点**:不能将税点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财务费用”,必须与主价款一并作为销售收入处理,否则存在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