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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麻烦问下单位能不能替为我们单位提供劳务的个人反向代开劳务发票,是不是自己在电子税务局就能开,怎么开合理。

135****8017

于2025-12-27  20:30发布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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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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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不能。单位不能为提供劳务的个人反向代开劳务发票。应由劳务提供者本人(自然人)自行申请开具。

个人可通过以下两种主要方式在电子税务局自行开具:
1. **自然人代开**:登录电子税务局,通常通过“我要办税” -> “发票使用” -> “发票代开” -> “自然人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路径,在线填写并提交代开申请,缴纳相应税费后即可获取电子发票。
2. **申请临时税务登记后自开**:如果业务频繁,个人可考虑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然后像小规模纳税人一样自行申领并开具发票,可能更便捷。

**开具要点**:
* 选择正确的税收分类编码(如“劳务”相关编码)。
* 收款方(开票方)为个人姓名,购买方为贵单位信息。
* 税务机关在开票时通常会依法预征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等。单位在支付时,需注意该笔报酬是否属于“劳务报酬”,以便按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申报(如果发票备注栏已注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个税,则单位必须履行扣缴义务)。

务必确保业务真实,票据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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