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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的时候,没做调增调减的时候,会计利润是负数,调增10万,但是前五年的亏损是30万,这样的情况下调增这10万,是不是也交不着企业所得税,直接汇算清缴申报就是不交税的

130****6723

于2025-12-23  13:33发布12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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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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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您理解正确。

在您描述的情况下,汇算清缴时调增10万元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过程为:会计利润(负数)+ 纳税调增10万元。由于前五年有30万元的可弥补亏损,调增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假设为0或正数但小于10万)可以先用这30万元亏损进行弥补。

弥补后,应纳税所得额很可能仍为0或负数,因此确实不需要缴纳当期企业所得税。在申报时,应正确填写纳税调整项目、亏损弥补明细表,最终主表显示的应纳税额将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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