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解决167934个问题

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已解答:167934个问题
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老师解答消息提醒
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回答
个体工商户老板给自己发工资,在税法上通常不被认定为“工资薪金所得”,而是属于“经营所得”。因此,直接给自己每月固定发放2万元“工资”的做法,在税务处理上并不规范。
更准确和合规的做法是:老板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利润中,通过“业主费用扣除”或“投资者工资薪金支出”等方式进行列支(具体扣除标准需参照当年税法规定),剩余利润作为经营所得,由老板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简单按月发放固定工资,可能无法在税前扣除,反而增加税负。
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税务师,根据您的具体经营情况(如账簿是否健全、是否采用查账征收等)进行合规的税务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