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9****5092
于2025-11-04 22:12发布
113人浏览
累计解决167860个问题

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已解答:167860个问题
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老师解答消息提醒
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回答
个体户通过平台接单提供服务属于电子商务范畴。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按规定建账。具体建账时点应从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产生营业收入之日起执行,最晚不得超过首次开票或申报纳税的时间节点。建议在业务启动前就完成账簿设置,确保业务记录完整连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