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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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按规定无偿调出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当按照所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 “无偿调拨净资产” 科目,贷记 “长期股权投资 —— 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 等科目。同时还应结转原直接计入净资产的相关金额,借记或贷记 “权益法调整” 科目,贷记或借记 “投资收益” 科目。
在本题中,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900 万元,具体分录如下:
借:无偿调拨净资产 9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 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等 900
- 企业所得税:一般情况下,若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划出方应按照划转股权的公允价值视同销售确认股权转让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本题中划出方是非营利组织,且实缴资本来源于财政资金,若该划转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等,有可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划出方不确认所得,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2。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满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 号)中规定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2。
- 印花税:股权无偿划转双方签订的股权划转协议,划出方应按照 “产权转移书据” 缴纳印花税5。但因双方签订的是股权无偿划转协议,股权转让对价为 0 元,故划出方就该协议计算的印花税为 0 元。
若接收股东也是非营利组织,按规定接受无偿调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当按照该长期股权投资在划出方的账面余额,借记 “长期股权投资 —— 成本” 科目,贷记 “无偿调拨净资产” 科目。
若接收股东是营利性组织,按公允价值入账,本题中按 580 万元的价格划转,可借记 “长期股权投资” 580 万元,若有相关税费等,贷记 “银行存款” 等科目,同时,将划入股权对应的资本公积等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等科目,贷记 “资本公积 ——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等科目(若为借方差额,则依次冲减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 企业所得税:若接收股东为非营利组织,同样需判断是否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若符合,不确认所得,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若不符合,可能需按接受捐赠处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接收股东为营利性组织,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若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印花税:与划出方一样,签订股权划转协议属于 “产权转移书据”,但因对价为 0 元,通常计算的印花税为 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