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答疑 > 答疑详情

企业存续分立可以把股东分离吗?怎么操作?要交什么税?

邬柳兵

于2024-12-15  09:49发布837人浏览

获取同类问题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在线提问

累计解决167987个问题

×

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已解答:167987个问题

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扫一扫,快速提问

老师解答消息提醒

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已解答:167987个问题

回答

企业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或多个公司,其中被分立企业继续存续经营,不改变企业名称和法人地位,而分立出的新企业作为另一个独立的法人存在。在这种分立方式下,股东的身份和权益通常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分立后,股东是否分立取决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如果股东们协商一致,决定按照某种方式分配分立后新公司的股份,那么股东是可以分立的。这种分立方式下,分立企业的股份通常由被分立企业的股东持有。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分立后,如果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比如股东名册的变更,应当依法向原公司的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所得税

  1. 一般性税务处理 :
  • 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的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 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

  • 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

  • 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 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1. 特殊税务处理 (如果符合条件):
  • 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 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

  •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计算公式为:(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 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 × (非股权支付金额 ÷ 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增值税

  • 企业分立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不征收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

  • 企业分立过程中,如果涉及土地、房屋权属的转移,可能会涉及土地增值税,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契税

  • 如果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可能免征契税。

印花税

  • 企业因分立成立的新企业,启用的营业账簿所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其中未缴纳印花税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部分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微信扫码,免费提问!

会计实务工作交流群

本群只提供会计、出纳、税务问题 请勿闲聊

微信扫描二维码,加入会计交流群

注册有礼

开通会员

注册有礼

开通会员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
×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追问×

    最多上传3张图片,字数 10 - 300字

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