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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11-11 16:4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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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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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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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回答
增值税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综上所述,小规模3%对应的项目可以开具免税发票,5%对应的项目不享受这个优惠;3%对应的项目+5%对应项目的销售额超过了45万,5%对应的40万销售需要交纳增值税;3%项目对应的销售额如果开具的是免税发票,对应的税额免征增值税;如果是开具的3%专票需要计算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