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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企业一分为二,享受小微。则应纳所得税额=(200×10%)×2=40(万元)(200×10%)×2=40(万元)这个是怎么算的?为啥不是:100万之内不用交税,200-300万之间200万缴纳10%,300-400之间的100万缴纳25%,则应纳所得税额=200*10%+100*25%=45万呢?分劈节俭所得税=400×25%-45=55(万元)

aa~👄Becky 🌸 💍 🇨🇳

于2022-10-25  23:20发布812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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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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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哪个课程呢?

aa~👄Becky 🌸 💍 🇨🇳

于2022-10-28 13:24:37发布

追问老师,这是我遇到的一个疑惑的问题,可以给答复吗?还是课程里的问题才能答疑?

杨楠 | 官方答疑老师

于2022-10-28 15:20:32发布

回答你好,不是课程里的话,看不到前后业务的,有可能有错误的,比如如果符合小微企业的话应纳税所得额是在200万的话,是分阶计算的,按照最新的是100万乘以2.5%+剩下的100万乘以5%=税额的,你这个上面的文字看不到是怎么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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