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会贞 中级会计师
为了反映和监督各单位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净值,在批准前记入该科目的贷方,批准后结转已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数登记在该科目的借方,该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尚待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盈数;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净值,在批准前记入该科目的借方,批准后结转已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数并登记在该科目的贷方,该科目的借方余额表示尚待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
为分别反映和监督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盈亏情况,通常开设“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两个明细科目进行分类核算。
在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的保管过程中,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计量不准确等原因发生实物数字大于账面数字的情况为盘盈。
在财产清查中发现,财产物资由于管理不善、非常损失等原因造成的实物数字小于账面数字的情况为盘亏或毁损。
* 版权声明:本栏目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研发老师团队整理,对专业问答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上一篇: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步骤都有哪些
点击直接提问
直接向喜欢的老师提问
微信扫码,免费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