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位置:会计教练 > 语音问答 >正文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张会贞 中级会计师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 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 版权声明:本栏目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研发老师团队整理,对专业问答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问题

免费试听

  • 杨南出纳职业规划

    老师:杨楠免费试听

  • 2024年中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备考导学课

    老师:张洁函免费试听

  • 跨年结账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全流程讲解

    老师:白老师免费试听

  • 零基础8天快速学会做账

    老师:胡雪媛免费试听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注册有礼

开通会员

×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