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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税额减免与额外征收

发布时间:2021-07-30 13:40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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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就是自己交的税,小伙伴们应该都有所了解了吧,今天小编就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税额减免与额外征收这个问题给大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汇总,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赶快跟随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希望小编整理的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个人所得税就是自己交的税,小伙伴们应该都有所了解了吧,今天小编就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税额减免与额外征收这个问题给大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汇总,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赶快跟随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希望小编整理的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额减免与额外征收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额减免与额外征收如下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另外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下列项目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以上内容就是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税额减免与额外加征,希望您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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