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任职单位来申报个税汇算清缴时,要可根据受职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来办理,那如果纳税人在三处取得工资薪金,并且在年末对综合收入减除了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还大于六万就需要按期办理,那申报时就选择这三家其中一家任职单位俩报送,不清楚的就看下文对纳税人在3家公司取得工资收入怎么申报个税汇算清缴详细的介绍,还举了案列来分析。
如果在3处公司取得工资薪金,并且综合所得年收入在减除了专项扣除以后的余额>6万,需要在取得收入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如果纳税人在这3家公司中的其中1家任职,则在任职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如果纳税人没有受雇任何一家公司,则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办理纳税申报。
所以,应该由这3家公司每月分别进行预扣预缴,纳税人到年终时再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两家公司发工资,按照实际工资申报个税即可。职工只要从公司获得工资,公司就需要按照实际支付的工资,为纳税人申报个税。
由于个税也是需要进行年度汇缴清算的,在预扣预缴阶段,两家公司根据自己发放的工资据实申报个税即可。年度汇缴清算时,纳税人可以任选一家公司进行处理。
当然,如果两家公司知道纳税人存在多处工资的情况,可以选择一家扣除基本费用,另一家不扣除。如果彼此不知道彼此的存在,肯定都会扣除基本费用的。
不过,不管两家公司如果申报,都不会影响纳税人需要实际缴纳的个税。对于个人来说,你的工资越高,需要缴纳的个税自然也就越高!
案例
小K在甲公司工作的同时,又分别在乙、丙公司做兼职,2021年小K在甲公司的月薪为10000元;在乙公司月薪8000元;在丙公司月薪6000元。同时每月小K可扣除住房租金专项扣除1500元。请问甲乙丙三公司如何计算小K的个人所得税?
以上收入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甲公司全年累计预扣个人所得税
=(10000*12-60000-1500*12)*3%=1260元
乙公司全年累计预扣个人所得税
=(8000*12-60000)*3%=1080元
丙公司全年累计预扣个人所得税
=(6000*12-60000)*3%=360元
2021年小K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应纳税所得额
=(10000*12+8000*12+6000*12-60000-1500*12)=210000元
年应纳税额
=210000*20%-16920=25080元
应补(退)税额
=25080-1260-1080-360=22380元
我们在三家取得收入可以选择其中一家单位所在地来申报纳税,具体怎么做也做了案列介绍,不清楚的都可以看看,希望这篇纳税人在3家公司取得工资收入怎么申报个税汇算清缴的文章,对各位有所帮助,更可以领取文中的个税卡片来了解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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