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一共在文中列举了五个常见的问题,看看是不是有你不会的。其中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如果有扣缴义务人,那么就由扣缴义务人按照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但是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那么个税汇算清缴居民非居民有哪些各种各样的问题?详情请看下文哦。
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不办理年度汇算。
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将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额、稿酬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汇总,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依法办理年度汇算。
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 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 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 按照规定办理年度汇算,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年度稿酬收入额+年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2022年1月1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已经按规定减除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的,不能同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2.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经营所得,应当与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3.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什么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吗、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等问题小编已经在上文为大家详细进行了阐述,希望大家都可以掌握。要是呢对个税汇算清缴居民非居民有哪些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不懂的,欢迎来咨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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