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的申报地点基本是以方便就近的原则,可以选择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没有受雇单位,就选在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户籍所在地都知道在哪,经常居住地就是居住证上登载的居住地,或者是实际居住地,关于个税汇算清缴的内容请看个税汇算清缴的申报地点选在哪里文章。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如您选择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或者委托第三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 办理申报的,应当向您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如您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选择其中一处进行申报。如您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则向您户籍所在地或 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是指负责受理和处理您年度汇算相关业务的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主要负责接收您提交的年度汇算申报、受理并处理您的退税申请、接收补缴税款等年度汇算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点不等同于您办理年度汇算时身处的“物理地点”。若您通过网络远程办理年度汇算,信息系统会根据您填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等信息确定您的年度汇算主管税务机关。
如果您在中国境内申领了居住证的,那么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住址为经常居住地;如果没有申领居住证,那您当前的实际居住地为经常居住地。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个税汇算清缴在申报时主要是针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在计算的时候也是用这个数据减去6万元和其他各项扣除等等,详细的公式可以看看个税汇算清缴的申报地点选在哪里内容,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点击上方的卡片领取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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