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所得个税是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分类所得个税的优点是征管的时候比较的简便,缺点是不能按纳税人真实的纳税能力去课征,没有办法有效的贯彻税收的公平原则,也容易产生逃避税问题和降低经济效率。那么分类所得个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吗?想知道的,请阅读下文哦。
分类所得个税是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
分类所得税是针对各种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规定不同税基和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进行课征的所得税,主要用于对个人所得税的计征。
分类所得税的优点在于征管简便,可以通过源泉扣缴的办法一次性征收,从而减少征纳成本,同时可以按照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课征,实行区别对待,以贯彻特定的政策意图。分类所得税的缺点在于不能按纳税人真实的纳税能力课征,无法有效地贯彻税收的公平原则要求,同时分类征收容易产生逃避税问题和降低经济效率。
对同一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按其所得的不同来源,将他们分为不同类别的所得,如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等,并对每一类所得按照单独的税率来计算其所得税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是采用分类所得税制对个人所得课征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于税率 5%~45%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适用于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于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分类所得税制更适用于征收管理效率较低的国家,因为其课税简便,能够进行源泉控制,能有效地防止偷漏税。但其不能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许多国家用综合所得税制取代了分类所得税制或实行综合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言而总之,看完了上述小编的阐述后,相信各位都已经知道了分类所得个税是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了吧。如果在工作中遇到分类所得个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吗的问题,一定可以轻松的应对的。如果对其它方面有兴趣,来我们会计教练的课程中心进行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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