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企业个税汇算清缴的内容,小编主要介绍了合伙制企业个税汇算清缴的时间和在哪里申报。其中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应该在3月31日前完成,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那么合伙制企业个税汇算清缴有哪些内容?详细请看下文。
小编主要来介绍一下合伙制企业个税汇算清缴的时间和在哪里申报。
适用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合伙企业汇算清缴应当在3月31日前完成,主要政策依据今年还应当遵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执行,该文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算是合伙企业合伙人有关所得税的的最新政策,此前的相关规定与新政策有抵触的,以新政策为准。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以上就是合伙制企业个税汇算清缴有哪些内容的解析了,相应两点内容都已经罗列出来了。对这块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的会计教练的在线老师,而且点击文中小卡片,还可以领取相关的会计分录资料包哦。想要提升自己的,请来我们会计教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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