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第一步是登录“个人所得税”软件,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第二步是填写申报数据,接下来就是核对收入情况,进行税款计算,然后就是看是退税还是补税,这个是流程,但是个税汇算清缴内容是什么呢?想知道的可以看看香港人怎么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内容。
1.登录个税APP,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点击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3.勾选已阅读并知晓;
4.点击下一步;
5.核对一下收入情况;
6.然后就会进行税款计算了;
7.如果你有可退的部分是可以发起退款。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个税汇算清缴的主要内容是综合所得,是纳税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计算公式也在文中做了详细的介绍。但不是所有的香港人都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只有一部分需要,具体的条件要求可以看看香港人怎么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文章,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点击上方的卡片领取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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