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了新的一年,不少企业都会为职工发放相应的年终奖金,除了老员工以外,当中也包括了一些新入职不久的员工领取这笔金额,那么对于入职时间不足1年的员工,我们在取得这笔奖金时会作为单独一个月的工资来计算纳税,要先将取得的奖金除以十二个月按商数来确定税率,再根据相应的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详细的公式都在下文了,不清楚的就来看公司员工入职不满一年取得年终奖怎么计算缴纳个税的文章解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同时,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根据上述规定,无论在本单位工作多长时间,都可以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取得年终奖的职员在本年度工作未满12个月,也应除以“12”来确定适用税率,因为一年一个人只能用一次。
本文详细介绍了公司员工入职不满一年取得年终奖怎么计算缴纳个税,大家仔细看看这个计算方法。作为一名企业的财务人员一定要非常清楚,在实操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就来咨询一下会计教练的老师吧。还可点点击上文卡片领纳个税计算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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