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做汇算清缴主要是指综合所得,也就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权使用费所得等等,如果是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主要是指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在做完汇算清缴之后需要做账,补做计提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交税费的科目进行核算,上缴的时候怎么做账呢?请看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有哪些。
按照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综合所得的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补做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行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到"利润分配"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上缴的时候应该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的科目进行核算,如果是结转到利润分配的科目里,应该借记利润分配、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科目进行核算,关于个税汇算清缴的内容可以点击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有哪些的卡片领取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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