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是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是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知道了个税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限都是什么时候后,可以接着了解个税汇算清缴的其他内容,比如说办理渠道、享受的税前扣除等等,想知道就看看下文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办理年度汇算有三个渠道:网络办、邮寄办、大厅办。
1、纳税人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
2、对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办理年度汇算。
3、如果不方便使用网络,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个税汇算清缴的办理渠道有三种,分别是网络办、邮寄办、大厅办。个税汇算清缴可享受的税前扣除基本上是个税汇算清缴公式中的那些扣除,了解了个税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限都是什么时候后,关于个税汇算清缴还想了解什么就点击上方的卡片领取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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