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条件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以及等等。个税汇算清缴应该在次年的三月一日至六三十日内去办理。那么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条件有哪些?详情请看下文哦。
以下几种情况只要满足一条,那么纳税人就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1. 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人申请退税。
4. 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
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综上所述,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条件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等,我相信大家看完本文都知道了。如果对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条件有哪些相关的内容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询问咱们的会计教练的在线老师。点击小卡片,即可领取福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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