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税控盘设备在做账务处理的时候,我们在初次购入时和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是进行做账。其中初次购入时,我们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那么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又如何做账呢?想知道答案的,请阅读下文购买税控盘设备的分录如何写的内容哦。
1.初次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价款+税款)
贷:银行存款等
2.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价款+税款)
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贷:管理费用等
企业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贷:管理费用等
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1.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2.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专用设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无法维修的免费更换。
现在大家对购买税控盘设备的分录如何写的问题,心里应该都清楚了吧,会计教练的小编还提供了税控设备的购买额是可以抵减增值税额吗的内容,大家可以自行观看哦,有什么问题就咨询在线会计老师进行解答。点击文中的小卡片,即可领取丰富的福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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