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办理汇算清缴时需要向所任职单位的税务机关来办理纳税申报,但若我们身任多职时可以选择向其中用处任职单位所在地进行申报,这个都是可以的,那假如没有所在单位要怎么办理呢?不清楚的就看看下文小编对汇算清缴有两个任职单位如何选择单位申报的讲解,里面详细的回答了这些问题。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如果是没有任职单位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的意思是,在该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可以通过网上税务局(网站、APP)等办理年度汇算,也可以通过邮寄或者去办税大厅办理。邮寄申报的,寄送至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的经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
好了,小编对汇算清缴有两个任职单位如何选择单位申报的讲解已经结束了,大家还有不清楚的可仔细看看,若没有任职单位的可向经常居住地或收入来源地来进行申报,对其有问题的可以询问会计教练的老师解答,或者领取文中的汇算资料学习更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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