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的员工个税汇算清缴需要员工自己操作,需要登录个税系统按照提示的步骤进行汇算清缴。而企业需要进入个税系统中“人员信息”界面双击需要修改的人员名字,然后将“人员状态”改为“非正常”,填写“离职日期”后保存就可以了,关于个税汇算清缴申报的详细情况可以看看已离职员工个税汇算清缴怎么做的内容。
1.员工离职,需要在个税系统【人员信息】界面双击要修改的人员名字,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然后填写"离职日期"后保存就可以了。
2.实务中还会存在员工离职后补发工资情况,原单位也需要为员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操作为将"人员状态"修改为正常,税款所属期选择为实际发放工资的月份,填写报表进行申报。
【例】某员工在2018年11月从A公司离职,2019年2月A公司给小张补发工资薪金,B公司在2019年3月征期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2月的个税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的减除费用是5000元/月*2=10000元(累计预扣法按照累计数计算减除费用,即使2019年1月在本公司没有所得,也是按照两个月的减除费用扣除).
(1)在计算时是不需要考虑离职员工是否在新入职单位取得工资并申报,只需按照该员工在自己公司取得的所得计算即可,若是综合所得,使用累计预扣法;
(2)如果实际上该员工已经在其他家公司入职,对于该员工而言,其个税申报就会重复扣除两个月的减除费用,导致个税少缴纳.但A公司无需操心这个问题,还是按照软件中既定的计算个税公式申报即可.这种情况下,该员工需在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进行补缴税款(除非其全年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3)员工离职后补发全年一次性奖金,如果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是上述情况.
(4)员工离职后补发全年一次性奖金,如果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就没有减除费用什么事了.
离职人员个税注意事项
对于更换公司的员工的来说,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在个税APP中,将涉及专项扣除项目"申报方式"中的"扣缴义务人"修改为新公司,这样新公司才可以下载更新到该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从而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税APP中"扣缴义务人"选择中没有显示新任职受雇公司,需要由新公司将该员工的人员信息先进行采集报送,报送成功后,个税APP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就会显示出新公司了.
2.2019年以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曾任职两处或两处以上的个人,由于个税是企业分别累计预扣预缴的,可能会导致在个税预缴选择适用税率时,分别选择了较低的税率,而实际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可能是较高的税率,最终会出现需要补缴的情况.
个人需要在次年3-6月份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时补缴税款的(除非其全年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如果离职员工还有补发工资的情况的话,需要原单位为员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当然也要把“人员状态”修改为正常,税款所属期选择实际发放工资的月份,填写报表进行申报。看完已离职员工个税汇算清缴怎么做中的案例后,想了解个税汇算清缴的可以点击上方的卡片领取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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