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每个月或者每一个季度需要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前需要先填写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这个我们需要根据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对其进行填写时也要根据本期数为依据,详细的季报中要如何填写以前年度亏损请见下文。
填报说明: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本行数据与利润表列示的利润总额一致.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第二季度申报时,填报的利润总额"累计金额"是冲减了第一季度亏损后的利润总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因此,第8行中的本期数是填第3季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数,而不是本年度累计利润,第8行中的“累计金额”填1-3季度实际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数。
根据《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实际利润额=本年度利润总额-以前未弥补亏损-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看完上文季报中要如何填写以前年度亏损的内容,各位应该知道了怎么填写了吧,还有什么疑问和想了解的就领取文中的分录资料来学习,提升自己的会计实操能力。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