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接触到的税费是非常多的,常见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那么对于土地使用税该怎么进行处理?以及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是什么?可能就有些小伙伴不太熟悉了。因为土地使用税基本上很少能够遇到,那么具体的会计分录请看下文!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土地使用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土地使用税”明细科目核算。
1、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2、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1、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 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上文为小伙伴们讲解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相信看完文章后的小伙伴,都能将正确的分录写下来。而且文章也将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为大家讲解了。关于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是什么的问题,还有疑问的小伙伴,可以向我们的答疑老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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