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在三月份开始的,现在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大家在清缴中常出现的问题就是对计算把握的不准确,若我们不知道怎么计算应退应补的税额,可能就会出现申报错误的情况,所以还不清楚的朋友,还是来看看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退应补税额怎么计算的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下列在2021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以上是小编帮大家收集的知识点,现在对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退应补税额怎么计算是不是了解的很透彻了呢,还对汇算清缴中可以享受的税前扣除内容做了解释,对上文还有什么问题可咨询在线会计老师或者领取文中更卡片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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