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在经营的时候需要设立账簿,那个体工商户会计怎么做账,个体工商户怎么设置简易账和复式账呢,如果规模很小的个体户,不具备建账能力的,是可以不建账的,没有建账的话,税务机关是有别的征收方式,对于简易账和复式账的设立条件可以看看下面的文章。

规模很小的个体户,不具备建账能力的,可以不建账。
如果没有账,税务机关会对你实行核定征收方式,一般为定额征收,也就是每月交纳固定数额的税款。
根据工商和税务部门相关政策法规,个体工商户的纳税分两种情况:
1、有做账能力的,则按查账征收税款,这就要求个体经营户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
如实申报营业额,按照实际营业额申报缴税。
2、没有做账能力的,在经过批准后可以暂缓建账,但必须由税收管理员到实地调查情况,由定税小组根据调查到的情况进行讨论,决定个体工商户每月应缴的税款。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促进个体工商户加强经济核算,使个体经济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建立、使用、保管账簿和凭证,但依法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者暂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没有账簿,税务机关会实行核定征收方式,一般是定额征收,也就是每月交纳固定数额的税款,至于简易账和复式账的设立条件可以仔细看看个体工商户会计怎么做账,个体工商户怎么设置简易账和复式账的内容,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直接问会计教练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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