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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在年度汇算清缴中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22-03-28 09:51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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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所得税的缴纳有着明确的规定,并且近些年来对所得税的税法进行了完善,不管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都要按照规定来计算缴纳,那么大家在做自己的汇算清缴的时候,都清楚综合所得在年度汇算清缴中怎么计算吗,下面会计教练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大家请看: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规定:“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会计教练

综合所得在年度汇算清缴中怎么计算的相关知识讲解就是这些了,大家看完后,希望对大家的会计学习能有所启发,另外如果在会计上有任何不懂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在线客服老师,免费答疑,学解决您所在行业的各种会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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