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的税法实施条例,我们知道个人年度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话,在符合一定的情形之下,是可以进行综合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的,利用专项扣除部分吧税款最小化,如果需要补缴的话进行补缴,那么大家清楚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让会计教练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具体分析如下:

综合所得要办理汇算清缴有什么情形
1、个人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看完这篇文章,大家对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情形有哪些已经明白了吧,要是还有哪些不明白问题的话,可以直接联系在线答疑老师,免费咨询答疑,学习更多的相关实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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