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企业在发放个人的工资之前,都会为员工代扣代缴和个人所得税,但是按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和税法不符的,要每年度结束重新进行计算,然后不缴或者退税,也就是汇算清缴,那么大家清楚个人综合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吗,接下来就让会计教练小编就来为大家阐述一下吧,大家请看解答。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拓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今天小编对个人综合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的解答到此为止,希望对于大家的会计学习能够有帮助。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惑的话,可以直接联系在线客服老师,会计教练免费为您快速答疑,让您掌握更多是实操知识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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