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个人自行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发布时间:2022-03-26 14:27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年度结束后,这一年来缴纳的税款是需要进行核算的,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进行自查,个人自查的一个最为会计的方式就是,在每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登录相关的税务系统进行申报,那么具体的个人自行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下面会计教练小编就来给大家支指出清晰的时间规定。

自行汇算清缴办理时间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规定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纳税人可以采用远程办税端、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应当一并报送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首次申报或者个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还应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涉及的有关表证单书,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式样,另行公告;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按照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办法办理。

会计教练

个人自行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的讲解到此就结束了,看完本文,大家如果在会计上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尽管咨询免费的在线客服,有专业的老师为您快速解疑答惑哦。

  • 会计教练

    扫一扫关注会计教练官方公众号,免费领取1000套财会学习知识库。

  • 会计教练线上平台

    扫一扫关注微信小程序,免费看每天会计做账讲解直播课。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