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企业都要进行计算土地增值税清算,并且要严格的按照时间的规定,在年度清算的时候,有很多会计朋友都不知道明确的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下文就让会计教练编辑为你总结一下,结合过往经验,教大家如何去做,具体的时间,以及清算条件如下所示:

符合应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并据实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凡属地税机关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的项目,主管地税机关应当下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纳税人应当在接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 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售或自用的;
(二) 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未销售完毕的;
(三) 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以上内容就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的解答了,看大家完这些,还有哪里不懂的话,可以直接联系在线客服老师,进行免费快速的答疑,学习更多会计实操技能知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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