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个人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正式的开始了,很多居民不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不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进行退税,当然很多人还是想要去退税的,至于明白的了退税单额援引猜想能清楚是否退税,下面会计教练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个税汇算清缴产生退税的原因都有什么,相信大家看完就明白了。

一、汇算时重新选择年终奖单独或合并计税。
2019年单位选择将年终奖单独计税,A同学在汇算时,重新选择了计税方式,变为合并计税。如果A同学工资薪金本身很高,则会补税,如果A同学工资薪金适用的税率低于原来年终奖单独计税适用的税率,则会退税。
二、全年收入不均衡。
A的工资构成以提成为主,上半年月工资超过20000元,下半年由于经济形势不好月工资只有2000元,从全年来看,上半年多交了税款,汇算时可以退税。
三、补充申报专项附加扣除(预扣预缴时未足额享受)。
2019年未及时填写租房扣除等专项附加。
年度汇算时申报了大病医疗扣除或在次年才取得证书载明日期在2019年的可扣除证书(如注册会计师证书)。
四、有多项收入或者年度中途更换过单位。
从不止一家单位(集团内部调动也是从多家单位取得)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汇算时都可能产生退税或补税。
五、并非12个月每个月都有工资薪金收入。
如B先生1-2月待岗,3-12月在岗,在预扣预缴时,单位只给他扣除了10个月的基本减除费用50000元和10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在汇算时,可以扣除全年基本减除费用60000元和12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
六、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或预扣预缴时未享受优惠。
C先生为残疾人,享受残疾孤老烈属个人所得税优惠。1月从广东某公司取得收入,2-12月从宁波某公司取得收入,次年3月汇算时,C先生发现在广东汇算比在宁波汇算能享受更多税收优惠,从而选择了广东作为汇算清缴地,产生退税。
以上就是对个税汇算清缴产生退税的原因都有什么的讲解了,看完本文,大家如果在会计上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尽管咨询免费的在线客服,有专业的老师为您快速解疑答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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