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就要开始啦!具体办理时间是在3月1号至6月30号,纳税人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完成办理,当发现自己少交了就需要进行补交,不然会收到一定的罚款和滞纳金,申报时涉及的计算是需要大家会处理的,现在还不会的就看看个人所得税全年汇算清缴应如何计算,里面会告诉大家详细的解答。

(1)先计算前8个月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2)再计算后4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3)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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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两类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以下三类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经过上文的阅读,大家对个人所得税全年汇算清缴应如何计算应该明白了吧,还对其办理的两种情形和不用办理的三种情况做了分析,不清楚的可以在看看,希望大家对这个内容轻松运用。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咨询在线会计老师进行解答和领取相关的会计实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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