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汇算清缴的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按照税法规定,有扣缴义务的纳税人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个税汇算清缴。那在三月一日到六月三十日要完成所有的汇算工作,首先我们要了解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是什么,对此不太清楚的就看看小编整理的内容吧。

按照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范围: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综合所得的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1.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 ,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36000元至14000元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为2520。
3.超过14000元至30000元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为16920。
4.超过30000元至40000元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为31920。
5.超过40000元至6000元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为52920。
6.超过60000元至96000元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为85920。
7.超过960000元的,税率为45%,速算扣除为181920。
阅读上文后,小伙伴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是什么是不是明白了,不会的赶紧再看看也可以收藏起来。还对个税汇算清缴税率表做了详细解答,这可是需要大家认真记忆和掌握的,如果阅读文章和实际操作的时候,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咨询会计教练的客服,会及时在线解答你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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