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伴随着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法令实施,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增值税的业务越来越熟练了,那么当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的时候,还能够进行抵扣吗,可以的话,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分录抵扣怎么处理呢,下面会计教练小编就通过本文给大家带来正确的解答。
近几年来,伴随着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法令实施,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增值税的业务越来越熟练了,那么当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的时候,还能够进行抵扣吗,可以的话,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分录抵扣怎么处理呢,下面会计教练小编就通过本文给大家带来正确的解答。

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分录抵扣用到的会计科目有销售费用、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会计科目,详细的分录做法见下方。
代扣代缴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抵扣
答:支付佣金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确认佣金费用时:
借:销售费用-销售佣金
贷:其他应付款
支付佣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佣金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代扣代缴附加税
银行存款
缴纳代扣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代扣代缴附加税
贷:银行存款
抵扣进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销售费用-销售佣金(红字)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分录抵扣怎么处理的相关解答,小编总结的还算清楚,大家看完还有什么疑惑的话,可以联系在线客服,有专业老师免费咨询答疑,还可以点击下方链接,领取免费所在行业的会计分录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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