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的时间是在年度终了的时候,一直持续到第二年5月底,有些企业因为事务繁多,导致错过了汇算清缴的时间,应该怎么办呢,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汇算清缴已经过了期限但还未办理汇算清缴应该怎么办,小编已经将相关的内容和资料整理好放在下文了,感兴趣的同学们赶紧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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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清缴的后果
企业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汇算清缴,逾期申报可能产生罚款、滞纳金。 一般来说,在汇缴期内,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不加收滞纳金。超过汇缴期,纳税人未进行申报,或者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补充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自汇缴期结束的次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相关法条规定有: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纳税人没有办理年度汇算的后果
如果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您损失了一部分金钱。
如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如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按期办理汇算清缴是需要缴纳罚款,滞纳金,就像是我们在纳税申报一样,过期了就有可能收滞纳金,文中还提到了没有依法办理汇算清缴的还可能纳入个人信用档案,还有罚款,这就严重了,看完汇算清缴已经过了期限但还未办理汇算清缴应该怎么办,想学习的就点击下方的链接免费领取汇算清缴税务筹划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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