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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有关企业破产的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19-12-05 13:55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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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有关企业破产的相关事宜,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主创业,因为国家对创业企业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我们都知道创业之路犹如百万雄师过独木桥,是非常不容易的。目前有很多企业都面临着破产的窘境,下文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有关企业破产的相关问题。

浅析有关企业破产的相关事宜,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主创业,因为国家对创业企业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我们都知道创业之路犹如百万雄师过独木桥,是非常不容易的。目前有很多企业都面临着破产的窘境,下文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有关企业破产的相关问题。

浅析有关企业破产的相关事宜

纳税人企业破产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66号)规定:“第十五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债权人或非债权人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规定:“五、企业破产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上面就是关于浅析有关企业破产的相关事宜的内容,相信看完会让你有更多的认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客服。添加老师微信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同时您还可以领取更多相关资料,更有名师为您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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